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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通过2019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复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5    点击量:

 


 202033,江西省文明办发布《关于江西省2019年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年度复查情况的通报》(赣文明发电[2020]3号),我校在2019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复查中成绩合格,继续保留“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江西省文明单位”是省级综合荣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年年底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荣誉称号、复查不合格单位取消荣誉称号。我校是江西省第十四届、第十五届文明单位。20194月,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我校“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本次复查成绩合格。

 长期以来,我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上,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校师生始终保持积极健康、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有力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校保留“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是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将以此为起点,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努力营造文明建设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精神文明创建大格局,为我校建设好国家“双高”职业院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和谐良好的内外环境。

(文/张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