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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3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赣教党字[201661号文件通知,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构成及立项类别

1.项目类别: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设置规划重点项目、规划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种类别。

2.研究方向:(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2)高校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研究;(3)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4)高校党员队伍建设研究(重点围绕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高校干部队伍建设研究;(6)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研究等6个研究方向。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指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从事党务和人事人才工作的实践工作者或从事相关教学和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规划重点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划一般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限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凡不符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申报必须有两名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教师推荐。

三、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重点鼓励、支持项目申请者围绕江西省高校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2.申报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4.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其他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5.目前仍在主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但在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还未结题的申请人,不受理其申报。

四、提交材料

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AB表分开装订,并各一式5份)以及电子版。

五、其他事宜

1.截止时间:6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此次申报我院限额为:规划重点项目1项,规划一般项目3项,青年项目3项。

3.未尽事宜详见科研处网站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92-8183187622517

科研管理处

201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