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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5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4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各级各类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的管理,决定在全校系统开展一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清理到位

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是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全校各级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进行全面清理。

1.不得以财政厅名义建设相关自媒体,如属主管部门建设但包含学院相关子业务的,不在清查范围。

2.以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名义建设的新媒体,必须经过审批。清理因阶段性工作临时组建、且相关任务已完成的(如各类会议、培训、文体教育活动等),或因长期不使用、已不具备相关职能的“僵尸工作群”。

3.以学院所属二级学院或部门名义建设的新媒体,必须登记备案。重复建设以及无特殊工作需要的各类新媒体,一律予以整合、注销、下架。

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安全

校内所有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原则上按内部资料管理,公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仅限日常工作。严禁在群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

未经学校授权,校内所有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

三、明确责任,确保群主履责

按照“谁建谁管”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主动建立健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部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内容的审核与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对已组建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整改和清理,严格区分工作群和聊天群。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群成员必须为本部门人员,对已离开的人员要及时移请出群。

四、加强监管,完善登记备案

以学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名义和以工作名义注册组建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均在登记备案范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开设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后,进行统一登记,按要求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68日前交至宣传统战处1007办公室,并将登记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95291955@qq.com

 

附件:江西财经职业学院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登记表

 

宣传统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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