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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8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南昌校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号)、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移动端应用程序。

本次备案范围为: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南昌校区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建议或要求师生下载安装的APP),不包括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订阅号)和小程序

二、工作内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完成此次备案工作,全面掌握和梳理本二级学院(部)、部门、南昌校区使用或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使用者备案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南昌校区梳理本单位使用的移动应用,填写并上报《教育移动应用程序使用者备案信息表》(附件1

2、提供者备案

1)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南昌校区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其提供者为校外机构的,由各单位通知该应用提供商按照教育部要求,自行进行提供者备案,相关链接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3342/201911/t20191122_409333.html

2)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南昌校区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为自行开发(即自主开发或者委托第三方公司或者个人开发,应用所有权属于学校),则应填写并上报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附件2)按照要求,二级单位如果作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还需完成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三、时间安排

1、20201月7—2020年1月15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南昌校区全面梳理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按照使用者和提供者将本单位的教育移动应用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结果填写《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详见附件1)或者《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详见附件2),于1月15日17:00之前签字并盖章,送至综合楼1212办公室。

2、2020116—2020年1月31日

属于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的二级学院(部)、部门、南昌校区,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此应用的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对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南昌校区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梳理,集中上报公共服务体系备案平台。

32020年2月1日以后

1、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将纳入常态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南昌校区尚未完成备案的,我中心将不再提供运行环境支持,直至其完成备案工作。

2、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南昌校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备案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备案工作顺利进行。如在备案工作开展中遇到问题,请咨询张小波老师,联系电话:18879216985623985)。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01月7

 

 

 

附件1

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

 

教育移动应用信息(一个应用填一次,多个应用请复制此表)

所用应用

 

使用对象

 

使用场景

 

管理员

 

联系电话

 

使用性质

□要求使用 □推荐使用

是有集体决策

□是 □否

是否签订协议/合同

□是 □否

填表说明:

1.使用对象包括教师、学生、家长。学生需填写教育阶段。

2.使用场景视不同用途的应用进行调整。

3.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需经集体决策,并签订协议或合同。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与教学和管理行为挂钩。

 

 


 附件2

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

 

主管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有效证明

 

注册地(住所地)

 

法人信息

 

联系人信息

 

开发者信息(如主管单位即为开发者,则无需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有效证明

 

联系人信息

 

业务系统信息(一个系统填一个)

业务系统名称

 

IP地址

 

域名

 

ICP备案编号

 

网络安全等级

 

等级保护备案号

 

教育移动应用信息(一个应用填一次)

应用名称

 

版本号

 

应用平台

 

安全认证号

 

功能类型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获取的权限

 

是否具有以下功能*

□论坛 □收费 □直播 □中小学学科培训

 

填表说明:

1.单位性质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

2.单位有效证明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域名为选填项

4.安全认证号为中央网信办的App安全证号,为选填项。

5.应用平台包括:IOS和安卓。

6.功能类型包括:学习类、管理服务类。

7.服务对象包括:学生(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家长、教师。

8.服务内容:简述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功能。

9.获取的权限:简述服务对象获取的权限。

备注:后续集中填报还需要根据公共服务体系平台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每个应用各版本的安装包,这部分材料后续会通知进行上报,本次暂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