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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2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院师生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1日(周日)-12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厚值爱国主义情怀

三、具体安排

1.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学院或本部门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开展宪法教育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2.切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

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细化分工方案,明确落实责任,推动大学生积极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广参与、全覆盖、见实效。

3.组织观看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2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设立主会场,省教育厅将在南昌大学附属中学(红谷滩分校)设立省分会场,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19:00-9:05 升旗仪式

29:05-9:15 宪法晨读。

3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9:20-9:45 宣布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59:45-10:00 部领导讲话。

各二级学院、部门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组织师生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

4.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宪法学习知识竞赛活动

121日起至31日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将联合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可以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着力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点,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并请于12415时前,将登陆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的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宣传统战处。联系人:刘老师(623234),邮箱:195291955@qq.com

                                                               宣传统战处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