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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9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永远铭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努力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拟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我院开展相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全面展示烈士褒扬工作的成就,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内容

“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将整合有关媒体渠道,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其他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为辅助传播,形成宣传教育合力。活动以清明节为重要时间节点,从3月中旬到5月上旬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重点开展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网上平台、开展网上征文活动、积极推进为烈士寻亲活动、制播各种形式的公益短片的工作。

三、有关活动安排

为形成全面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局面,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要在上述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以下工作,切实增强工作效果:

(一)组织开展褒扬纪念活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要积极开展广大青少年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革命遗址等红色阵地参观瞻仰、缅怀祭扫;走近英烈亲属、走进英烈家庭的走访慰问工作,倾听英烈亲属对英烈精神传承故事,关心关爱其生活;要将退役军人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网上平台作为各地开展褒扬纪念活动的重要阵地和重要途径,积极参与各部门依托该平台开展的各项褒扬纪念活动。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展映展播红色影视作品、制发宣传教育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高效传播英烈精神、红色文化和工作动态;要重点宣传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的重大纪念活动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著名英烈事迹,深入挖掘英烈家书、家训、英烈守墓人、讲解员以及英烈精神守望者、传承人等资料和事迹,推出一批富有感染力和学习价值的典型;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征文活动,组织撰写传承英烈精神的理论文章;要在清明期间认真组织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队日、主题班会、读书会、座谈会等教育活动;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有关烈士褒扬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成就,展现烈士纪念设施的良好风貌,形成集群化宣传教育效果。

(三)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要广泛宣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布文明祭扫通告,引导广大师生在祭扫过程中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英烈的光辉形象,坚决杜绝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和诋毁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要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引导广大师生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将线下祭扫和线上祭扫有机衔接;要倡导移风易俗,绿色祭扫,规范祭扫仪式和流程,丰富祭扫内容,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烈褒扬的重要论述,提升对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的清明节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好此次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明确分工,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各级团组织要以青年学生为重点,在清明期间认真组织纪念教育活动,加强传承红色基因的主题教育和宣传。

(三)创新形式,提升实效。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体现英烈精神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要精心设计广大师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内容,使活动既庄严又生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润物无声的内容,引导广大师生关注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守护英烈;要创新传播方式,注重互动体验,将线上祭扫与线下瞻仰、线上教育与线下实践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活动感染力。

(四)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清明期间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参加人员较多,时间集中,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要细致做好集体祭扫组织工作和自行前往异地祭扫工作。要倡导文明祭扫,严禁封建迷信活动,确保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此外,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要积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于422日前将相关活动总结上报至宣传统战处,联系人:刘翰(623234),邮箱:195291955@qq.com

 

                                                                                            宣传统战处

                                                                                          2019329